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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大利托斯坎納地區一個叫科洛迪的小鎮,原本默默無聞了好十年,但在1881年的某一天。

    一個科洛迪的年輕人以出生的名字作為筆名寫下了一個逗朋友開心的稿件,卻讓這座默默無名的城市響徹世界。

    科洛迪的朋友是在《兒童雜志》,所以寄到了雜志社去為了顯示自己惡作劇的水準,還在稿件里面夾了一個紙條。

    寫著“這點傻玩意兒,看完隨便處理”,但好像每一篇經典的誕生就是伴隨著巧合。

    這份稿件,就是《木偶奇遇記》的前身,而故事一發表就引起了轟動,用網絡小說來衡量就是一書封神,并且還封的不是一般的神,而是至高神。

    現在韓軾在a4紙上謄寫的就是這部作品,看名字像是一部童話……但實際,它就是童話。

    地球上,提起童話第一反應是安徒生童話,第二映像要是是格林童話,要么是小王子、一千零一夜,但從教育性而言,木偶奇遇記卻是no1。

    之前就說過,在意大利,它與《神曲》、《十日談》并稱,前者是歐洲四大古典名著之一,后者更是歐洲最出名的短篇小說集之一。

    然,韓軾第一部之所以會選說謊鼻子會變長的皮諾曹,并不是因為書的人氣有多高,而是最合適他目前。

    就好像買鞋,最合腳的才是最好的。

    安靜的房間中,傳出讓人安靜的沙沙聲。

    [……

    “釘子上掛著的那個木偶,你們去給我帶來,我看這木偶的木頭很干,把他扔到火里,準能把火燒旺,烤熟這一只羊,”

    花衣小丑和駝背小丑先還猶豫著不走,可班主生氣地瞪了他們一眼,他們嚇得只好服從。一轉眼工夫他們就回到廚房,架來了可憐的皮諾喬,皮諾曹扭來扭去,像條出水鰻魚,拼命大叫:

    “我的爸爸,快救救我!我不要死,我不要死!……”

    待續]

    “第10章寫完了。”

    韓軾起身做了個松筋活骨的運動,骨節發出“咔咔咔”聲,做了個眼保健操,雖然對眼睛也起不了什么保護作用,但至少能夠讓自己安心。

    《木偶奇遇記》共三十六章,十萬字左右,韓軾兩天時間就寫了十章,也不謂為不快,還是在王蕾全程跟拍之下。

    “你寫這本叫做木偶奇遇記的小說是要干什么?兩天時間寫了近三萬字,這種高強度的寫作。”王蕾憋了兩天時間終于忍不住了,問出了心底的疑問。

    韓軾瞥了王蕾一眼,扭過頭,并沒有想要回答王蕾的意思,再講兩萬多字的稿件看一遍,這是校準,看有沒有錯別字。

    “是要發表嗎?”王蕾鍥而不舍的道:“我出版社有朋友,給我看看,說不定我能幫上忙。”

    這次連瞥都不瞥了,韓軾找到,第三章有一個錯字,是友誼而不是友益。

    “要不這樣,你如果不喜歡我看,或者是不喜歡在節目中展現出來,也可以,我直接幫你投稿,不會展露的。”王蕾已經不能用鍥而不舍來形容了,簡直就是打不死的小強。

    但,實際上并沒回任何卵用。

    王蕾有點生氣了,道 了,道:“當好心人善意的提出要幫忙的時候,就算你不接受,不感謝,是不是至少也要回話,最基本的禮貌。”

    韓軾這次是將腦袋抬起來,看著王蕾,道:“那么不知道最好的禮貌是什么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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